【心情随笔】对“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思考

    当人们面对同一个事物,有的人能得出一二三号因素,有的人能得出四五六号因素,前者可能没有一个接近真实答案,后者可能也只有一个是接近答案的;

    还是同样一个问题,有的人可能马上得出10个因素可能只有一两个比较接近答案,有的人可能只得出一两个因素但可能都是接近答案的,有的人可能会自动屏蔽掉不关联因素直接感知到的就是标准答案。

    这种差距是什么造成的呢?这种自我感知获取答案的逻辑是什么,前提和本质又是什么呢?今天思考的命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又是怎样一种逻辑呢?

    “透过现象看本质”,想要剖析这个命题,就不得不了解,什么是现象,什么是本质,以及两者是什么逻辑关系;

    通过马哲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可以得知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两者是对立的也是有区别的,又是统一的;

    两者是对立的,前者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以通过感官感知;后者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需要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所以前者是感性的,后者是理性的,前者是片面的个别的,后者是一般的共同的;

    两者又是统一的,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能表现本质,假象也能表现本质,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正因为两者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正因为两者是对立的,这又要求我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这里有些绕,但也是今天思考的主要论证依据;

    我们先简单解读它的逻辑就是,任何事物或问题,要想得到答案,就必须拨开云雾探索本质,而本质就藏在现象的背后,现象又是各类本质因素交融所呈现的外在表象;正如一开始案例中,人们看到事物所能感知到的就是现象本身的本质因素,我们可以通过它们来剖析现象获取本质,我们又需要通过这些关联的不关联的本质因素建立起每个人对这个世界所有事物的感知和认知能力;

    人们通过这种能力来感知和认知一切事物,人们也正是通过这种感知认知能力来不断的探索和寻找答案的;而这种感知能力,也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一种认识;

    私以为,这就是马哲思想里的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的方法论之所在;

    当然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如何进一步剖析“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事物的根本之所在;

    “透过现象看本质”,有书言是指人们看待任何问题,能够抓住事物背后的根本运作逻辑,理解并感知到它真正的前因后果,而不是被事物的表象、无关要素、感性的偏见影响了判断,从而更快速的找到最终的本质和答案;

    私以为,它的本质就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能力和展现,所以我们今,要探索的正是“如何具备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和能力”的命题。

    思维方式决定着人生命运,这种说法已不鲜见;常言道,看得见的叫差距,看不见的更是差距;意识到的是差距,意识不到的更是差距。这里的看不见和意识不到的差距正是思维方式差距的一种表象;

    思维方式,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思考问题的习惯,对客观事物本身是以何种角度去看待的,它决定着我们对待事物的抉择和行为,举个最常见的例子;

    生活或工作中,如若突遇一件新的事物或问题,通常人们的思维,第一时间感受到的只会是它的难易和效益,潜意识已经告诫了自己这太难了、这不太可能、这无法实现、这我搞不定、这不应该我来做、这和我没关系、这对我有什么好处的思维预案,这是感性和逐利生存的人性;

    而只有少数的同志能够尽量以理性的思维,克服它,尝试接受和认知它,开始剖析问题之根本,并客观评估如何来解决它;

    两者的抉择和结果自然全然不同,也显而易见, 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显然这种思维方式不能是,仅靠打打鸡血喊喊口号,就能自然建立的,它一定是有意识的建立,并且认知到本质逻辑并有意识的去不断的建立的;

    下面,我们就先来尝试剖析“透过现象看本质”这种思维方式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单就词意表述,我们以为,它描述人们通常是先看到事物的现象,再去分析现象背后的本质。

    其实是恰恰相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看不到都存在的,通常人们在看待事物,往往会习惯性的首先利用自己的认知和感知标准来解释所有事物,这种认知是一种感性的认知表象;表象是主观存在的,增加了主观选择的,所以被人们感知到的已经是事物现象的表象;

    而人们以自我认知感知到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再去进一步以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剖析表象,寻求真实的本质和答案,这是符合人性的。

    这也是上面我们说,人们是通过自我的一种感知能力来认知事物,这种感知能力是需要人们不断的去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这是符合逻辑的,要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具有正常对思维材料有感知能力的人们,自然就能做到,但想要做好它,就需要人们不单单只是了解它或是具备这种本能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炼出方法论来形成可以提高自我感知的本质能力,这还要求我们具备某些意识层面上的东西。

    面对任何事物,我们一方面需要不断学习来深化认知,一方面要不断的提高自我意识,有意识的去主动的接受新事物新认知,有意识的去理性总结和分析,从庞杂的因素里看到最接近答案的本质因素,并最终找到答案;而通常人们的思维,第一时间只会以感性来感受它的难易,这是需要我们克服的;

    这里,私以为可以总结一套逻辑和两个意识:“感知本质理论体系法”、克服感性自我破局拥立新认知理论的意识、理性总结和分析快速找到本质边界的意识;

    对待任何事物,具备有意识的接受新事物,有意识的快速找到本质边界,是来完善个人的比较实用性的“感知本质理论体系”的前提;

    只有不断建立丰富完善自己的“感知本质理论体系”,利用这套方法去快速获取和事物相关的本质因素,从而进一步分析现象,剔除无关因素,获取到最关联本质的因素所在,并最终得到得到答案;

    而过程中形成的自我感知体系内的新理论,下次遇到同样事物,便可通过沉淀的理论快速的感知到更接近本质的因素或直接答案;

    所以这“感知本质方法”是指通过自己人生和生活构建的对世界事物的认知、理解、学习、实践、复盘、优化,而总结出的一套个人哲学体系,属于个人的客观的世界理论模型、个人思维惯性、个人感性的感知认知,通过“学习→实践→复盘→优化”的方法不断完善“个人感知本质体系”;

    做到它的前提就是,要具备不断接受新事物新认识的意识,并有意识的去主动积极的接受学习;

    但这种通过“个人感知本质体系”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形成的感知认知能力,看待单一事物和问题时,获取的本质材料不是唯一的,是泛化的;所以我们还需要通过得到的这些本质材料,去分析和筛选出现象和问题的根源所在;

    事实上人们常常具备某一事物快速得到很多答案,但却不是真正的答案,反而在根本无关紧要的细节上纠结;常言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的现象存在;

    所以做到这一点,就要求人们还得具备有意识的去会分析事物本质,并快速找到最接近答案的本质,即事物边界意识;

    所谓“边界意识”不同人和不同的事物会有不通的理解,有的认为是“问题的分门别类”,有的认为是“职责边界”,有的认为是“优先级的判断”、有的认为是“实事求是”;但逻辑是一样的,就是要将事物现象的各种要素快速拆分归类,剔除无关因素,剩下的就是这一现象的本质所在;

    而我的理解就是快速搞清事物现象中,目标何在以及自我定位的认知;我们要解决什么问题,或是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存在,对自己能解决什么问题,对外又能解决什么问题;以及自己所能做到的什么程度,还需要多少外在帮助,还需要自己克服哪些困难等,好有方向有目标的有意识的去探寻答案和解决问题;

    通常情况下因为对事物本质认知的不同,也可能因为认知的庞杂,从而感知到太多无用的本质因素,或是认知的局限性,感知到不太正确的本质因素,从而不具备搞清一些事物本质的有效逻辑关联和泛逻辑关联因素区别的能力,进入无目的和被无用思维干扰的混沌状态;

    所以要想快速看清现象的本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除了提高自我意识有意识的去接受去分析,以及除了不断的学习总结完善“个人感知本质理论体系”外,还要增加更多体系化的以及更聚焦更专业化的学习从而具备能够从事物和问题的各类关联因素中“快速确立正确的目标”,有了目标就有了观察本质的角度和方向,才能更快的确认问题根本之所在,从而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进而不断的沉淀完善个人的感知本质理论体系。

【总结】

    1、“透过现象看本质”并不是先只看到现象就能够或泛化的去分析背后本质,而是要先不断建立丰富完善自己的“个人感知本质理论体系”,让理性的认知成为自我感知理论的能力支撑,利用这套方法和感知认知能力去快速分析现象,并有意识的剔除无关因素,剩下的就是最接近本质的因素;

    2、一个人的“感知本质理论体系”是为了他所在生活中的实用性价值而服务的,必然也是存在局限性的,但正因为局限性,才能让我们更聚焦,更有利于解决实际的问题;这告诉我们要不断的通过对新旧事物的“学习→实践→复盘→优化”来完善丰富“个人感知本质理论体系”,也要更有计划有目的创造性系统性的去学习;

    3、探索现象本质的前提就是“分清边界确认正确目标”,才能有正确的角度和方向,得出具有实用价值的结论;而提高“分清边界的能力”就是不断的总结和不断的接受新事物和更系统化的专业话的学习,提高自我认知和格局,有意识的总结优化,剔除泛逻辑关联因素和无逻辑关联因素,剩下的有效逻辑关联因素就是我们要探索的本质,从而具备解决更多问题的高效能力。

    综上,所以说“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方法论,“个人感知本质理论法”是它的底层逻辑,“自我破局和接受新认知”的意识是它运行的前提,“善于事物中分清边界和自我定位”的意识是它的驱动力;

    这也是上面提到的,马哲思想里的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的方法论之所在,这里将它更具象到一种通过不断完善自我认知从而具备快速感知分析现象本质的能力。

    这也是自己一直要警醒和要学习的一套方法论,需要自己不断去建立和完善的思维方式;

    知识的海洋是无限的,人们的认知总是有限的,理解不到之处,还望各位看官给予理解和点评,望众安好。

    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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